法律问答

2003年7月到单位上班,没有签订合同,工资为1700元。2005年10月-2006年1月,因单位无业务让我另外找,承诺给基本工资1600元但没有兑现。2006年2月开始,单位又把我请回去,也没有签订合同。2007年7月1日开始,工资涨为2200元,?2009年1月底,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未给任何经济补偿。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现在我想申请经济赔偿,并补缴社会保险。请问我应该要求多少经济补偿?补缴多少社会保险?依据是什么?

2019-02-14 14:2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①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②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③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核算规定的相关法律解释,希望您能满意
  •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年限需要封顶,即经济补偿不超过12个月;而对于因医疗期满、裁员、发生重大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受上述12个月的限制;工资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如下标准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工资基数,按照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员工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3倍的,工资基数封顶,即按社会月均工资的3倍计算,补偿年限封顶,即不超过12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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