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的合伙人分开,但是只是口头让代理公司将所有股份转到我名下。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审批下来。但是我们双方并没有当面签订股权并更协议。但是营业执照以及股权变更已经完成。请问后续如果有纠纷。怎么判?

股权
2019-02-14 16:1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 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
    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 税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
    (2) 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承若书》:说明现任法人代表承若承担前任法人代表所有的税务责任。(由现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5) 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
    (6) 如果同时发生股权变更则需提供变更后验资报告或变更后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名录薄原件和复印件 。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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