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结婚差不多八个月,现在怀孕六个月了,结婚没有要男方家一分钱?你好,我结婚差不多八个月,现在怀孕六个月了,结婚没有要男方家一分钱,婚后男方没有尽过一点丈夫的责任,没有给过我一分钱,还从我父母这借了十万,从我这拿了大概五万,平时一些开销给他买衣服什么的都是我自己的积蓄,又没有打欠条,现在我们如果离婚这些钱还能要回到吗?至于补偿什么的怎么算,还有孩子怎么判?男方外面还欠有赌债十几万没有还清,如果我提出离婚这些赌债是不是就和我无关,我可以一个人抚养小孩让他支付抚养费?

离婚
2019-02-15 16:57: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
    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 对于重婚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没有提出刑事自诉,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不能确定A男有罪和判处刑罚。
    关于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不能因为男方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支付。因重婚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作为孩子亲生父母,应当依法给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成年。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