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户口??地区出生日期都不一样??江西一直有在用读书?福州这个就没用过?现在想用回福州这个世界注销另外一个??可是学历学籍那些档案能转入福州这个户口吗

2019-02-15 17:23: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有关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的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簿(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 当事人的情况,可参照如下处理:
      1,当事人因双重户口而注销的,原则上来说,必须注销掉当事人虚假的,后办的户口;
      2,如果当事人的学籍,就是需要注销的户口的,当事人可以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注销不常用的户口;
      3,如果对方拒绝的,当事人可咨询,是否可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添加上当事人学籍上的名字;
      4,当事人可以咨询班主任老师,以及和户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员协商解决。
  •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