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按揭的,现在还没有完成按揭,这样的房产证能进行贷款吗?需要哪些条件?

2019-02-16 08:02: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否则开发商违约,业主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房购房人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
    所以,无论是现房或期房,有或是哪种付款方式,都是可以取得房产证的。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则首先要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房产证的办理首先以合同约定为准,您需要查看合同内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超出合同规定的办理时间,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同时如果项目在证件等方面存在问题,也难以顺利办理房产证,建议您就此问题咨询开发商。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诸事都得问清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对你有帮助。
  • 《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内容为: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二手房贷款流程  
    一、交易前的二手房贷款流程  贷前咨询。借款人持二手房交易合同、征信报告、原房地产所有权证、借款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中心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发给借款申请审批表。  预评估。由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所交易的房产进行预评估,确认交易房产价值。  中心经办人员参照二手房交易合同的交易金额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开户通知书。  借款人凭开户通知书与卖方同时到银行签定资金托管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付首付款交银行托管。  房产过户。  正式评估,出具房屋价值评估确认书。  收件:  卖方提供:房地产所有权证复印件;产权人、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买方提供:二手房交易合同;买卖双方的房屋价值评估确认书;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开户通知书;首付款的交款凭证;买卖双方及银行确认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开户通知书。交易发票、完税发票或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申请审核表、房产证、土地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证明、结婚证等复印件及工资收入证明。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手续进行审核、审批;  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定借款合同。  房产抵押登记。  银行发放贷款,资金转入托管帐户;所有购房资金由银行托管帐户转入卖方帐户。  
    二、交易后的二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人持二手房交易合同、交易收费票据、完税发票或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申请审核表、房地产所有权证、征信报告、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中心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借款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发给借款申请审批表;  由中心认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中心经办人员根据评估结果、交易合同、完税发票或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申请审核表及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进行贷款金额的初步测算,并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开户通知书;  借款人凭开户通知书与卖方同时到受托银行签订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开户通知书;  收件:  借款人提供:二手房交易合同、交易收费票据、完税发票或个人销售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申请审核表、房地产所有权证等复印件、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书、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开户通知书、买卖双方及银行确认房地产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开户通知书。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证明、结婚证等复印件及工资收入证明;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手续进行审核、审批;  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房产抵押登记;  银行发放贷款,资金转入受托银行的托管账户;再由银行托管帐户转入卖方帐户。
  •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分割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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