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河北省的,一胎女孩2009年的,二胎是2012年的没办二胎证,请问现在上户口还回罚款吗

2019-02-17 10:12: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符合生育二胎条件,就可以不用罚款上户口,但是违反了生育二胎规定超生就要交了罚款才能上户口。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2)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办理方式如下:  
    1.拿着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如果是非法二胎,报户口前,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罚款后,才能按照流程办理入户手续。  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时的登记落户:  
    1、人口普查与上户口是两回事,人口普查也不会并且不应该将超生信息交计生部门  
    2、上户口是免费的(工本费很少的)  
    3、超生(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要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俗称计生罚款),罚款多少各地有法规规定,一般是当地年人均收入的数倍  
    4、给新出生小孩上户口时公安派出所一般要求出具计生证明、村证明,此时计生部门甚至村委会便要求你落实节育措施和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在这次人口普查期间可能有些地方会放松一些,出具计生证明时不强行要求罚款  
    5、超生(或其它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也不是很可怕的东西,没钱也可以分期付款,订个分期付款计划。
  • 违规生育,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社会抚养费没有统一的数额,根据各地规定和收入不同,进行有比例征收,但是有统一的计算方法。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下是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元旦后生育二孩都属合法。在此之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继续交付社会抚养费,但已征收的各省二胎罚款不会退回。
    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 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