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行信用卡的被盗刷,盗刷的是信用卡绑定的好享贷,在2017年1月13号下午2笔,179元:199元,1月15下午又被刷了7150也没有短信提醒,前面2笔是宜家家居超市,7150这笔是一买商贸,本人在信用卡一直都是爱人在还款的,2月份在收到短信就付了1600多,这个月又来账单1200多,爱人就问什么时候又刷了,我说没有,后来查了一下,原来被盗刷卡,但是本人一直都只有知道信用卡的额度,从来不知有这个好享贷这个,现在是3月份,今天刚发现这个问题,我自己马上打交行电话跟他们沟通过了,请问这个款不是我刷的,而且我已经不明真相就交了上个月的欠费,这笔钱能追回来吗?我还没报警

银行
2019-02-18 09:58: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如果信用卡被盗刷,可以先跟发卡行联系,冻结卡片,申请非本人交易处理。看能否减免该笔还款。第
    二、如果持卡人办理了挂失,如果是挂失补卡,还款没有到期,可以等收到新卡再还款。如果持卡人办理挂失不补卡,或者补卡了已经到了还款时间,可以先凭旧卡卡号还款。
  •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从报警到下拘捕令没有具体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应当批准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借条有借款金额、利息及签名,应是有效的。没有具体的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至于能否连本带利讨回,关键是看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效,又关键是看你是否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对方是否同意履行还款义务等。建议债权人提出还款主张并让对方提出还款期限、订出还款计划等,并让对方签名以此作出主张权利的起始时间的计算依据,应该说连本带利讨回问题不大。  第
    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
    二、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第
    三、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要看钱是否已被犯罪嫌疑人全部花光。如果被全部花光,抓到犯罪嫌疑人,只能判刑,钱是追不回来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将钱转给其他人,只要钱没被全部花光,都有希望追回一部分或全部追回,只不过是追回难度与追回时间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后,需要调阅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储蓄卡、信用卡的所有明细,这样才能确定被盗刷的资金流向了哪里。如果储蓄卡、信用卡的明细中出现“取款”记录,那就说明被取走现金。
    只能让犯罪嫌疑人老实交代,钱被取走做什么用途,钱最后交给了谁。  另外,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储蓄卡明细中如果有出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存款”,必须调阅当时的存款登记单,部分银行存款登记单上会注明“款项来源”(例如:民生银行)。
    这个非常关键,有可能从存款登记单上注明的“款项来源”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给追回信用卡被盗刷的钱款带来破案转机。  调阅上述提到的这些资料,必须有公安机关或法院开具的“调阅涉案人员账户清单与明细授权书”的证明原件(需盖章才有效),不然无法调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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