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表妹夫妻两和他们的母亲两年前为了动迁把户口从我们这迁出,享受了一次动迁分得市区二室一厅,后来把户口又迁回到我们这里,后来出生的一个孩子户口也报在这里,我们这里现在动迁了,按照数砖头的方式,动迁组现在告诉我们他们不是安置对象,置换的房子他们一套没有,但是表妹坚持说他们可以分得数砖头而来补偿款除去外婆一套房子后剩余一半,理由是剩余的是外婆的两个子女平分(我妈的那份包含我父母,我夫妻,我妹夫妻,总共6人,动迁组认可安置对象),是这样的分的吗?我们不太懂,请专家帮忙解释,谢谢!

2019-02-18 10:5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们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依法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的双方收入也应当以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实践中你要在离婚诉讼时就该事实进行举证证明,且要证明该共同收入的确实存在,没有花掉,才可以。
    现在已经离婚,如果当时已经涉及,现在通过另诉解决很难。关于定亲彩礼钱,你们已经完成结婚登记,依法应当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你已无权要回。
  • 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
  • 离婚经常会涉及房子的分割,那么,在离婚时,房子为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该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户口迁移
    (迁出、迁入)手续办理程序:
    根据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身份证姓名只能是其户口“姓名”内容,不能制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称,因此请同学们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一定要仔细检查;
    制作身份证,是以本人户口为依据,因此户口迁移证所填内容一定要与本人学籍资料所填内容相同,以免对您在校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
    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其姓名、年龄等户籍内容一般不予更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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