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老公没有领证???现在有了一个孩子?他却经常无厘头的跟我吵架??然后两个人打架???放言要杀我全家?这次因为年关了??想回家????他却就是不让我带小孩回家??要回我自己回???我不同意??然后打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这样的婚姻很累???想直接走了算了???但是就是舍不得小孩???很强烈的那种???假如我们离婚了???小孩法律上会允许我带吗

2019-02-18 20:1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如果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证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要求多分财产。
    孩子不满两周岁,抚养权一般归女方;孩子满两周岁不满十周岁,遵循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决定孩子抚养权,孩子满十周岁,一般需要征求孩子意见。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当男女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同意的,夫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 1、法院在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上一般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即从夫妻双方的经济实力、受教育程度、有无不良嗜好等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允许判决离婚的(除非女方坚持提出),而且腹中之子按照我国法律还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人,故无评价其抚养权的前提。即便怀孕期间离婚了,亦可抚养方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相关法条: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家庭暴力建议离婚,如果想要孩子建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内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愈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对于两周岁以上的:一方已做绝育手术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生活不利的另一方当事人有传染病久治不愈或者与其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随外父母祖父母生活并且有能力照顾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也可作为随父或者母生活的优先条件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总之法院以保护子女利益为原则综合考虑谁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其中包括经济,道德等方面。
    两个孩子的话,在家暴方无重大过错时,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人一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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