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爱人已经办了离婚,老公公同意把房子给我,但是房子现在被抵押,没办法过户改名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19 09:34: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更改。

    一、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二、参保人本人改名导致社保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与现姓名之间的关系,如在户口本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应认定有效。履行出现纠纷,通常是因为卖方未按约定解押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起诉,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按约定解押,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方案二: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解押义务,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过户, 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要准备好资金帮卖方清偿债务解除抵押。
    如果买方不能代为清偿债务,对其要求过户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注意: 对于买家来说,需要明确的是,只有能够 正常解押,才能进行过户。
  • 关于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过户前申请贷款,需要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审批后,觉得贷款人资质没问题,房屋符合贷款要求也没有问题,银行会出具一个放款批文,再银行审核时,他要给你一个首付,这个首付的凭证银行也要看得到的,凭这个批文再过户,你的尾款才有保障,届时你会得到银行的一个文件的,过户后的余款将直接打到你的账号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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