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欠钱不还,我起诉后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还款,申请强制执行,才发现被告在原告起诉前把营业执照姓名变更了,怎么才可以执行被告在此营业执照下的门市部的财产

2019-02-19 11: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所以你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
  • 民间借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法院六个月内就会开始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有:
      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
      
    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
      (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执行案;
      
    (2)申请执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无涉外因素的国内仲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
      
    3、依法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执行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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