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结婚三年了,现在我娘家老房子要增收了,我和我母亲想要地基自己重新盖房子,请问,如果我和老公以后离婚了,他有权利分我这套房子吗?

离婚
2019-02-20 07:1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房产分配可能情况:
      
    一、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或者由他人明确赠与一方的,归个人所有;
      
    二、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分配,协商不成,原则上平均分配;
      
    三、房产由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于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可以协商归属,协商不成,归首付方所有,对另一方补偿;
      
    四、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决。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房屋共同共有是房屋产权的常见形式,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劳动或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权两种,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
  • 盖房子卖掉要先有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基础上,土地使用权类型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性质一般有划拨和出让,国有划拨是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涉及转让或抵押依法经土地部门批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方可交易或抵押的,国有出让转让不受限制,但出让土地的取得,一般要通过土地一级市场,也就是公开招拍挂,不是个人或单位能指定取得。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范畴;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限制流通;有些地方对农房抵押政策有所放宽,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发联系单给土地部门,但土地部门不办理抵押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