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是不是谁起诉谁被动?一个儿子,两处房产怎样分割?儿子跟谁?房产也归谁吗?

离婚
2019-02-20 23:0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第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在处理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所的房产案件中,经常遇到原、被告双方对诉争的夫妻共同所有的唯一房产各自主张所有权,但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竞价,又均不申请评估、亦均不申请拍卖时房产如何分割的困惑,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对此情形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对于这样的房屋应该由法院依职权委托评估,然后将诉争议房产判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对价。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提起其他民事诉讼的,应该向法院提交符合要求的民事诉状,而民事诉状可以根据法院免费提供的诉状格式进行填写,也可以由自己来书写,只要内容符合要求就可以。
    另外,当事人在到法院立案时,除提交诉状外,还应该提交以下的证据和材料:
    1、原、被告及小孩的身份信息证明;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明;
    3、需要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清单及证据。

  •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论时间长短,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公房,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也就是说,虽然夫妻双方结婚不到五年,但调到同一个单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3)一方婚前借钱投资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虽然公房所购时间为婚前,但由于婚后双方共同还款,另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当然,这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婚后共同偿还了多少钱,另一方才有权提出该要求,是一部分还是全部,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实践中由法院根据案情酌情处理。
    (4)婚后一方或双方取得公房承租权的,无论谁是承租人,另一方均有权分割公房权益。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被拆迁而重新取得房屋承租权的,虽然房子是婚前一方承租的,但只要婚后遇到拆迁又换了公房,新公房的使用权益就是两个人共有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
    (7)夫妻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公房,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公房的,也就是说,婚后调换的公房,使用权也是双方共有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公房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这是个弹性条款,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当法院认为将公房承租权仅判给一方显失公平,或有其他严重不妥的后果时,就可以根据该条酌情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