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骗乙给他贷款甲当担保人,而担保公司 把钱打到了甲的卡上,甲协款跑了找不到人,而乙无力偿还乙怎么办会

2019-02-21 11:3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一般情况下,在房产过户前,签定买卖合同之后,中介或买方会联系担保公司对房产进行评估,对你能代多少款,首付应该是多少,以后月供是多少,都会有一个明确的数字,而且对贷款下放时间会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支付完首付,双方办理过户递件,3天内取件,这时房证上已经是买方的名字了,卖方还没收到全款,当然不放心,找个当地人担保也正常,但在取件时,担保公司会陪同,会与买方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在贷款收款方一栏,填卖方(房东)的收款帐号,等银行审核完毕之后,款会直接付给房东,不存在任何风险。这当中所有的风险都是担保公司可以预见的,你担保仅仅是走个形式,让房东宽个心而已。
  • 资产负债比是审贷的重要要素之一,通常审贷容忍度(家庭资产负债比)在70%以内,超过70%将被认定为过度负债,贷款被拒的概率很高
    弱担保贷款超限
    市场上多家银行都推出了各类信用类贷款:联保贷、小额用贷、POS贷、流水贷等,很多借款人通过商圈、行业协会、商会等渠道获得了银行的弱担保贷款,少的1笔,多则3-4笔;目前银行在客户准入的时候提高了门槛,特别是信用贷款,一般设置了无他行弱担保贷款,或是不超过2笔等要求;同时金额也作了限制,一般在150万以内(各家银行标准不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