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本人在上海一家建筑私企单位工作7年,无合同,无社保,工资不能及时发。我工作勤肯,岗位技能过硬,从未违反规章制度,现公司因本人不能接受言行粗暴,野蛮管理所产生的矛盾,逼我主动辞职,可以申请仲裁请求经济补尝吗?有相关证据

仲裁
2019-02-22 09:09: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你所述的情形看,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对上述期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认。然后根据裁决情况决定下一步的措施。注意搜集你们双方在上述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此外,根据省高院的规定,如果你和大集体之间仍存在劳动关系,现用人单位一般只为你缴纳工伤保险,不支持要求交纳其他社保的主张。
  • 劳动者主动辞职: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劳动者赔偿。只要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原则上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若用人单位迟迟不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 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请问您是否有和公司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呢?是否有相关的工资流水记录或考勤记录?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了解您和公司的具体劳动关系,建议您来电详谈,以便给您专业的法律指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