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日上午我被盗窃一部2799的手机,小偷被现场抓住,票据已传给警察,没有人证,当时是用工作手机给私人手机打电话,电话在小偷包里,小偷亲手从口袋将我手机摸出来给我,给我后才报的警,小偷有3次前科,请问警局会怎么处理?只是拘留还是坐牢?

票据纠纷
2019-02-22 09:10: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
    (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修正案
    (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因此,当事人有可能构成盗窃罪,这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确定。如果当事人涉嫌盗窃罪的,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由法院定罪量刑。
  • 盗窃被刑事拘留,已经涉嫌犯罪,并且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 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取保候审与量刑没有必然的关系,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之一,是否判刑是结合案情定。涉嫌盗窃犯罪,数额较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
    3.8)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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