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08年购一二手房,由于不能办理产权证,只在私下签订了购房协议,对方只给我购房发票和产权证明,现对方房主以亡。现政府出台新规,可以办理产权证。找原房主的儿子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手续,对方又不甚配合,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现该如何处理?

2019-02-22 21:22: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
      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 继承过户流程 办理房产证继承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继承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有一下: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这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者是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手房过户 过户需要提供资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等。
  •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买卖合同需共有人签字

    买方确定卖方证件齐全之后,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但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

    2、明确费用明细

    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

    3、寻求专业人士帮忙

    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4、核实房屋状态

    买方需注意所购买房屋是否在抵押状态中,以确定交易及入住时间,此外,还需注意的是,买卖交易后贷款时间拖得过长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5、明确交房细节

    交房时的物业登记及相关水、电、有线电视、煤气等等的过户及房屋情况要一一查清,以防交房后发现这些问题而产生付费上的纠纷。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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