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务派遣合同 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本人怀孕中,该如何处理,劳动法规定在孕期不能终止合同,合同顺延的,是这样的吗,劳务派遣合同是跟劳务派遣签的,跟用工单位没签,用工单位可以不续签吗,如不续签,他是退回劳务派遣,还是?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23 09:3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一年,合同到期后续签,劳动法没有规定续签至少签三年的。
    2、《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续签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再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劳务派遣公司单方面变更工作单位及地点,如果没有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1、劳动法中对派遣制员工有保护的,劳务派遣的员工同样适用劳动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 因为合同到期属于双方均知道劳动合同截止时间的问题,法律并未规定续签应该由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续签问题,即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续签的义务,因此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用人单位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实践中,对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提前提出续签的权利,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双方均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关系也未事实延续,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得到相当于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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