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女儿抚养权在我这边,因特殊情况他爸自愿不看望女儿,我该如何取得合法的证明呢如何取得合法的证明呢?你好,我离婚了,女儿抚养权在我这边,因特殊情况他爸自愿不看望女儿,我该如何取得合法的证明呢?

2019-02-24 06:1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假如离婚的话,务必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假如是无法协商离婚,通过诉讼的话,建议你向律师寻求一个较为详尽的咨询,这些咨询包括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债务情况、子女情况,律师的咨询会根据你的案情和婚姻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一个总括性的指导意见,便于后期操作。
    其次,涉及财产分割的,要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包括:结婚证、购房协议或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即使拿不到原件,也应当保存复印件留做底案,帐户号均要详细作记录。
    再者,如果有孩子,并且两周岁以上,法院会判给母亲一方,并且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因此,如果孩子由你扶养,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最后,离婚起诉或者应诉涉及到证据收集、诉讼策略的制定以及具体的立案、庭审、质证程序,你可以寻求律师协助。
  • 在我国,离婚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强制性离婚这一方式的。除非该婚姻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情况下是参照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那么这两种离婚方式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协议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自愿。

    (三)协议离婚时还必须对子女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诉讼离婚的条件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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