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2018年新婚姻法出来,如果是前男方父母出首付,男方贷款,房产证写双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只属于男方的呢?

2019-02-24 06:28: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那么可以视为个人财产。贷款由夫妻偿还,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升值部分属于共有财产。
    2、婚后购房,父母出资,房产证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证据是父母出资的,属于借贷关系,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债务你们平分。房产贷款你们平分,房产升值你们平分。
    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证据,房产全部为夫妻共有,所以财产全部均分。

  • 一、新婚姻法对离婚时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由于房屋购买时出资方式多种多样,离婚时房子的分割方法,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种行为能否算作父母明示给予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能一概而论,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举证支持自己的观点。
      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将房屋明确赠与给了子女的配偶,并且还用公证加强了此行为的法律效力,所以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子女配偶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不能主张分割此房产。
      父母在婚后为子女买了房,房产证写了子女和配偶两人的名字,一般认定为向双方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房子是一方在婚前支付的首付,所以这部分首付款应该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这一方付按揭的部分,虽然是一人进行还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变现后除去首付款部分,双方平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确实能证明其还贷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婚后还贷部分不应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夫妻双方共同付首付和按揭,房产证只写了一方的姓名,
      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
  •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房屋赠与属于不动产赠与,应当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屋所有权仍然属于赠与人。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由此可见,在房屋完成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虽然有合同,但是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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