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作为一名自然人在民事和刑事诉讼中,委托的诉讼代理人(除了律师)可以是跟我没有亲属关系的人吗?

其它
2019-02-24 07: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 【1】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只有受害人母亲,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书,母亲需要签字,按红手印。母亲不签字不留指纹的,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发生。
    【2】在附带民事赔偿案中,最有权力的起诉的应该是受害人。受害人死亡的,最有权力起诉民事赔偿案应该是受害人近亲属。受害人近亲属可以起诉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 1、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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