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起诉。不去。欠钱还不上。法院判决书下来了。有什么后果,

2019-02-25 01:4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如果到法庭起诉,被告应承担的后果:
    1、民事纠纷的被告可以不到庭,法院可以按照缺席判决,属于被告放弃自己的答辩权。被告下落不明不等同于“没有明确的被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 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2、这个诉讼比较麻烦,一般要公告两次,每次两个月。官司打完需要半年。而且如果证据不足,很可能被中止诉讼。
    3、这个官司一定要打,除非你放弃债权。如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启动诉讼,很可能丧失胜诉权。只有取得了胜诉的生效判决,你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他人欠你的钱才有可能追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原离婚案中未涉及的财产,即对被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关于上述情况的诉讼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 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应该密切的关注自身权益的情况,注意不要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造成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
    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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