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在陕西神木看守所里,我是大连人,12月30被那面警察带走,因前段时间喝酒和他人发生口角,我男朋友和另一个人(现在还没有抓到)给对方打了,对方无大碍,但是对方舅舅是局长,所以我男朋友被拘留了27天,现在案件移交给了检查院,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做?如果对方写谅解书,我男朋友需要承担哪些刑事责任?不写谅解书会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2-25 09:38: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
    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基于以上所述,刑事谅解书并非必须手写,也可以打印,但为了表达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的诚意,还是建议手写为宜。
  • 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刑事拘留吗?

    不是。逮捕和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一样,都不是一种刑罚,它们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有刑事处罚,根据《刑法》关于刑罚的种类

    1、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3、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4、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区别在于
    (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不同。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三)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四)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五)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六)权限范围不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在于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七)活动名义不同。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 1、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主要是交通肇事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