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一年多了,现在感情不和,但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我想问一下财产方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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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
离婚,符合法定条件,一方可以提出赔偿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3. 实施
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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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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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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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