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1999年12月起在这家空调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开始是和空调公司直接签订劳务合同,1年1签,3年后空调公司要求我和当地一家劳务公司签劳务合同,然后再外派到空调公司,又3年后,空调公司把我又转到广州一家劳务公司,由广州的劳务公司将我外派到空调单位,最后一次和广州劳务公司的合同是签的两年,从2008年12月到2010年12月,但09年底,空调公司要求我和广州劳务公司写了辞职信,终止了合同,另寄了份一家上海劳务公司的未盖章的合同给我,时间是从2010-1-1到2011年12-31,另附加一份外派协议,时间是2010-1-1到2010-12-31,工作地点是空调公司,因想到还要继续在空调公司工作就写了与广州劳务公司的辞职信,并签了和上海劳务公司的合同。但今年开年就得到消息,因空调公司管理需要,将撤消在重庆的会计岗位,5月底前将全部结束。因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对政策又不是很了解,想请教专家如果空调公司在5月和我解除劳务合同,我该怎样享受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我应有的赔偿。现在上海劳务公司的盖章合同还没有返回给我。 我于1999年12月起在这家空调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开始是和空调公司直接签订劳务合同,1年1签,3年后空调公司要求我和当地一家劳务公司签劳务合同,然后再外派到空调公司,又3年后,空调公司把我又转到广州一家劳务公司,由广州的劳务公司将我外派到空调单位,最后一次和广州劳务公司的合同是签的两年,从2008年12月到2010年12月,但09年底,空调公司要求我和广州劳务公司写了辞职信,终止了合同,另寄了份一家上海劳务公司的未盖章的合同给我,时间是从2010-1-1到2011年12-31,另附加一份外派协议,时间是2010-1-1到2010-12-31,工作地点是空调公司,因想到还要继续在空调公司工作就写了与广州劳务公司的辞职信,并签了和上海劳务公司的合同。<p>但今年开年就得到消息,因空调公司管理需要,将撤消在重庆的会计岗位,5月底前将全部结束。因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对政策又不是很了解,想请教专家如果空调公司在5月和我解除劳务合同,我该怎样享受我的合法权益,得到我应有的赔偿。<p>现在上海劳务公司的盖章合同还没有返回给我。

2018-07-25 20:5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根据劳动部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导致劳动合同关系消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终止,而不能有约定条件下的终止,否则,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1、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或者是自己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2、不成的话,再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还不行的话,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的处理比诉讼的处理要快一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