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国企的退休人员,医保是系统内部定的,我患有尿毒症,透析12年,过去的11年都按系统内的规定报销,今年换了领导,企业自己定了报销条款,对我这个病很不利,一年的费用报不了,要转到下年,以此类推,给我造成相当大的困难,请问律师:企业有这个权力吗,符合国家政策吗?

2018-07-25 21:0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以下就北京职工医疗保险保险比例情况进行说明。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新企业为员工办理医保社保流程: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一)内部退养的含义指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的下岗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签订企业内部退养协议,同时解除进中心协议。 办妥内部退养手续的职工,由企业按不低于本市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用。 内部退养人员在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后,其基本生活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由企业予以补足。 内部退养人员可持《劳动手册》再就业。
    (二)企业内部提前退休是指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工龄满十年以上,因体弱等各种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职工,本人自愿、单位批准,可实行“企业内提前退休”。待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内提前退休”人员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费。待遇可与正式退休人员相同,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困难企业,企业内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可下浮,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在“企业内提前退休”后,可到社会上从事一定的劳务,也可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在原企业内享受的待遇不变。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与人合伙经营的,工商部门允许其申领工商执照。
    (三)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和内部退休人员最主要的不同在于: 1 申请的条件不同。“退养”只规定了年龄条件;“内退休”除年龄条件外还规定了工龄十年以上,因体弱等各种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条件。 2 待遇不同。“退养”最低生活标准不得低于318元,“内退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用工方式不同。“退养”后可凭《劳动手册》再就业,“内退休”只能从事一定的劳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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