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员工同时在一家企业务工达两年,未签合同,离职时因劳资纠纷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员工a有厂牌、工资条、入职表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但员工b只有一个没盖公章的厂牌。企业发放工资都是以银行卡发一部分,现金发放一部分。针对这种情况,员工b想获得企业划拨工资给员工的银行账号资料,以员工b和a两人的工资是同一账号发放来证明自己与企业的事实劳动关系。请问员工b要怎样才能获得这个证据资料呢?谢谢!

2018-07-25 21:0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并且可以依法提出离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