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开原公司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现在原公司已经销户,原劳动合同已经过期,我现在想要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离职证明吗?离职证明怎么办?

2019-02-25 19:32: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的
    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否则会造成社保缴费中断的情况,从而影响社保待遇的享受。
    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社保,办理时只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能够办理。
    以养老保险为例,办理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从所居住社区办理的就业失业证等。凭这些材料,在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转移档案,然后进行参保缴费。
    劳动者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的
    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
    如果原工作单位参保地与现工作单位参保地是同一地区的,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你原单位在你离职后,就会在参保地社保局申报减员,你把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他们会帮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 以解除劳动合同 保险转移为例。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1、需要单位离职证明,带着身份证、社保卡到社保办理转移手续;
    2、劳动保险是捆绑式保险,社保转移医保自然跟随转移,无需另外办理手续;
    3、若果是单位欠费必须补缴,个人欠费一般不需要,如果社保让你补缴后转移,你还就得补缴;
    4、无论是个人缴费还是单位缴费,缴费年限都是按月累计,每累计12个月为一年。缴费是按月缴费;
    5、办理了社保转移手续,你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了。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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