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工厂近日有职工上班时间猝死,但上班前有服用治疗脑血栓的药物,如果是因慢性疾病至猝死,算工伤吗?我所需赔偿额度和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或突发疾病死亡有区别吗?

工伤索赔
2019-02-26 06:3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相关规定,一个人在单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要负责任。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提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工伤认定在实践中是比较有争议的,例如提前上班,突发疾病死亡的,算不算工伤?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的,虽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违背了的规章制度,但是该情况下不属于否定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属于用人单位禁止的职务范围。作时间只是认定工伤的一般形式要件,构成工伤必要的实质要件为职务行为。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提前上班工伤认定   劳动者提前上班,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的,虽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违背了的规章制度,但是该情况下不属于否定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属于用人单位禁止的职务范围。工作时间只是认定工伤的一般形式要件,构成工伤必要的实质要件为职务行为。劳动者提前上班的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的密切联系,应视为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劳动者提前上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事故分为四个程序,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确定四个阶段。如果你有劳动合同的话,第一程序可以解决,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你也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可以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鉴定是否构成伤残,几级伤残。最后,根据你的伤残情况和工资待遇情况,确定你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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