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下,房屋是两个人名贷款,款没还完,房产证也没办理,现在协议离婚,一方放弃房产,在写完离婚协议后,怎么办理房产变更一个人名啊?是在离婚前办理还是离婚后办理?

离婚
2019-02-26 07:18: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规定办理贷款要有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各类贷款需要材料如下如下:
      
    1、三 联保贷款
      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
      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二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4、一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 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口头承诺不可信!);
    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但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 需要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和协议亲生子女抚养权一样,
    达不成协议,当事人双方可以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4、《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 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必须提供你们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的证据,比如去银行还贷时的签名、相关文件等等。如果不能提供可能会有困难。家电家具估计很难折现,只能将现有的家具家电要求享有全部权利。
    如果男方没有尽到对家庭的义务,可以要求法院分割财产的时候照顾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