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个体工商酒店,每人出资各50%,法人是我。自2月开业以来已产生盈利并已实现了分红。4月初,我的合伙人提出股权转让要求,转让金额为原投资成本 15%年利率折算的利息,想咨询:1、此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2、自开业以来的累计分红该如何处理?3、4月的分红是否应该分给我的合伙人?4、如股权转让成功税收这方面该如何处理?谢谢!

股权
2019-02-26 15:5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 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时适用3‰的税率。这里的上市公司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84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
    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这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投资者从事证券买卖所强制缴纳的一笔费用。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股权转让书据和股份转让书据,纳税义务人是股份转让双方,并由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计税依据是双方持有的成交过户交割单。
  • 股权转让所交的税费:主要有三种: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印花税

    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2、增值税
    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而这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图圈红);

    3、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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