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伤残六级,有劳动保险,正在劳动仲裁,上班公司不愿调解也不出钱只能让仲裁裁了,如果裁下来求法院强制执行好像也得很长时间,现在都一年多了也没个结果,一次赔偿金下来了也没给我,不知怎么也没停工留薪工给解除劳动关系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都没申请呢这样官司下来的多长时间?

2019-02-27 16:04: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受工伤需申请工伤赔偿的:
    1、先申请劳动关系确认,应为劳动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你父亲的赔偿是按工伤标准还是按劳务人员的人身损害标准来赔偿。
    2、如果先申请劳动赔偿人家对方会以不存在劳动关系来抗辩的,你们还是要确认劳动关系。
    3、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对方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赔偿,没买就由对方单位自己承担。
    4、申请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一定要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申请。
  •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据此,申请工伤时,并非必须递交劳动合同,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可以。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不予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签订后不把书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企业无违规情况,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的,企业不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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