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被人打了未构成轻微伤!对方不道歉!不赔偿!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2-27 20:5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殴打未成年人导致受伤,如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轻微伤的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对赖着不出院的人也有办法,就是不理他也不赔他,等着他出院后到法院起诉;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
  • 关于打人后刑事拘留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起初是三日,然后可以延长至七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例:如果对象是一人一案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七日,七日以后转为逮捕(若无证据证明的则转为取保候审),如果是多人涉嫌作案,或者流窜作案的,则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十日期满以后转为逮捕(若无证据证明的则转为取保候审H或者是刑拘释放)在刑事拘留过程中遇到提前释放或者转为取保候审也是很常见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看的。治安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的,具体拘留期限法律都是有明文规定的。
  •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律规定: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