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问下夫妻离婚财产是怎么算的 婚后父母买了套房 户主不是我 请问这个算在财产分割行列吗

离婚
2019-02-28 08:2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
    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婚后不管谁还贷,均是夫妻还贷,房子数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分得还贷的一半以及还贷期间的房子增值的部分。
  •  《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导致夫妻离婚时,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给予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都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个总原则:宅基地属按户申请,所有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正确确认家庭成员每个人的房屋产权的具体份额,还需明确建房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证》登记人与房屋产权之间的关系。
      《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所以农村宅基地政策实际是各省市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对农民居住用地权益的公平分配,它不论贫富按人定量,通过造房用地的审批以保障每个农民都有其建房居住之地,属国家对农民居住权的基本保障。
      虽然《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只有户主一人,但凡是依法具备建房用地申请条件,并在政府审批时被计入宅基地计算面积的申请人,都应当与《宅基地使用证》上的登记人一样,属于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共同享有人。
      登记人与其他合法申请人享有平等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