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遗嘱不公正有法律效力吗?公证必须子女签字吗?公证之后可以修改吗?哪些具体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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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法》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继承法意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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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
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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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放弃
继承权声明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至于是否可以翻悔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因此,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继承人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但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才对放弃继承翻悔的,法院是不予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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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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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三、 审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
(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3)调查取证,收集
证据。
(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
(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
(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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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