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租客,租期到了,我们搬出租房后,房东没给退押金,现在,她以各种理由说我们对房屋造成损坏,要求扣押金,合同上写明的是应赔偿由不合理使用造成的损坏

2019-03-01 14:15: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防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与适当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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