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装修合同交付定金还未履行,发现存在重大误解可否撤销合同?如何撤销?

2019-03-01 14:2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合同中交付完成的判断:这个需要区别情况对待:
    一、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二、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买受方不负担;如果出卖人不知道,买卖合同成立后,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四、送货上门的,自送到交货地点时视为交付并转移风险;代办货运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视为交付并转移风险。
  • 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①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②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③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撤销委托只要委托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行,撤销委托的通知送到受托人就自然生效了。
    如果这个委托是处理某个专门事项的,也可以同时把撤销委托的通知送达相关方,比如在法院委托人处理案子,撤销委托时通知法院的法官就行了。
    不是必须双方共同签字。委托合同的双方都具有任意解除权,你向对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说明合同与某月某日被解除,双方签字盖章,然后收回授权委托书或者注明该授权委托书无效。
  • 可撤销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的条件是该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的有关规定,可以依法进行合同的插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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