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集团签订三年合同,2015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每年年底会发年终绩效奖金,我去问得到说没有,没有理由。我该怎么办。我干满一整年了。一般年终绩效晚发一个月

2019-03-01 17:08: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该条的意思: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给,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请注意收集证据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其中,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可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无经济补偿金。
    除非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签,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绝续签(即强制赶人)。但要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规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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