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官司,对方不愿意离婚,我是坚决要离婚。孩子我要,女孩6个月。结婚以来到有了孩子,男方父母对我和孩子不管不顾,一直在我娘家住,孩子爸听从他父母的话,对我不理解,每次打电话,他都说别跟我说那么多,我不想听,导致夫妻感情渐渐破裂。 我目前没有证据,就是想问一下没有证据出庭可以吗?要提供什么证据呢?

离婚
2019-03-02 09:3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首先要满足以上几个条件,除此之外,法官还会考察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双方的婚姻是否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
    1、婚姻双方是否有牢固的感情基础
    2、婚后感情如何
    3、离婚原因
    4、夫妻感情现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和起诉。
    协议是在离婚意愿和财产分割经过双方协商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去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
    起诉离婚是在双方离婚意愿不一致或者财产的分割孩子监护权归属有异议的情况下,起诉到法院,由法官根据法律条文进行的判决。
    执意离婚而对方又不愿意离婚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
  •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不可以放弃,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调解、教育,如果双方仍不愿抚养子女,可以适用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
    (三)款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