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婆在一家小吃店打工,我干了20年,老婆干了10年,老板一直没和我们签过劳动合同,也一直没给我们买过社保,老板两天前打扫卫生误喝了威猛先生。老板娘怀疑是我媳妇放的。现在无故把我们解雇了,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03 13:0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案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请求中可以主张加班费、高温补贴。但是应注意的是:劳动者关于关于加班费的主张,应举证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如证人证言等)。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同时,如果工资条上未显示公司已经支付加班费,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两年以内的工资支付清单作为证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只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凭证、考勤凭证是两年的保管义务。即用人单位对两年内的工资支付凭证负举证责任,员工对两年外的工资支付凭证负举证责任。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也称为解雇、解除劳动合同、开除或炒鱿鱼)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案件,一裁两审。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到法院。不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法院诉讼阶段又分为基层法院阶段和中级人民法院阶段。其中,基层人员法院阶段称为一审,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不服的,可以上诉到中级人员法院,中院为二审,也是终审。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找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是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劳动者是无法以个人身份申请劳动合同。
      单位人事部要做好所有签合同劳动者的花名册及备案报送资料,收集齐劳动者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复印件;照片;体检表;签合同报批审核表。
      其他,劳动者以前有工作,那么要提供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用人单位才能帮忙办理签合同手续。
  •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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