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去年跟人家打架,打伤以后,没有经过调解,半年以后,要拘留人。后来找人经过协商,给了伤者45000元。对方也写了谅解书。半年后提交到检察院。在九零年前犯过罪,判过刑。检察院的人说,有案底事情不好办。请问律师,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3-05 07:2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但调解达成一致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打架已经构成犯罪,调解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一. 按《刑事诉讼法》关于和解对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二. 刑事和解: 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三. 法律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通常情况下因为毒品犯罪被刑事拘留或者受到其他处罚的就会有案底。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
    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 打架,造成了他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最终当事人还会被法院判刑,但同时可以宣告缓刑。
    法律链接:《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