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了一个小吃点,在门口摆了两张桌子,和两个炉子,每天早上八点把桌子搬屋里,只有两个炉子放在屋檐下,城管来也不亮证,就把我的炉子掀翻了,锅也摔烂了,我指着掀炉子的城管骂了一句,他就过来打我,接着十几个城管都过来围殴我,我被推到一个台阶边上,台阶有一米多高,他们还是继续推我,在我要掉下去的同时我抓了一下我面前的城管,我们同时掉了下去,到下面他们继续打我把我打到一堵墙边,就听到那个和我一起掉下去的城管说他的脚崴了,到医院检查距骨粉碎性骨折,请问我该负什么责任,负几成,派出所立案刑事附带民事,请问我会被送看守所吗,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3-05 11:1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纯吸毒的一般都送去戒毒所或者拘留所。被送去看守所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有其他的案子,不单是 吸毒的问题。二是当地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是共用一个地方,也就是三所合一的格式。
    如果搞不清状况,可以问一下,亲属可不可以探视,可以的话就是后一种情况。
    另外,不管是刑拘,拘留 或是强制戒毒,警方都会通知家属。送物品只能家属去(带身份证),而且还要检查后才能送到被关 押者手中。
    如果被刑拘,就只能送生活用品,衣服,被子,并且不能探视。
  • 在派出所报案做笔录不能算立案。其所谓“立案”应当符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刑法罪名就有436多,单就经济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86种的规定。如果是治安案件报案是称为“受理”。
      可以再找经办民警(当时案件受理人)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三个阶段:
    1.未满14周岁的属于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2.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属于相对形式责任年龄阶段(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对于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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