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加班工时超过14小时并且没有休息日,现在不以工时计算加班费,口头答应会发奖金与加班费,没有明确表示,但迟迟未发,拖住我们即将离职的员工,我是做会计事务所的,如果算不定时工时制,现在也是严重超时,而且并未与我签订合同。我想请问应如何维权?需要什么证据才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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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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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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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既然说是每个月不超过36小时加班时间,
这个规定包括周日,周六,和所有的节假日在内,加起来的加班时间总和不超过36小时。
如果超过36小时了,单位是违反劳动法的,要受到劳动监管部门的惩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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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超时加班费,超时加班费的计算国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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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