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居民户口,我老公是农民户口,我跟我老公2010年生的我儿子,我们是2013年领的结婚证,那个时候儿子的户口上在男方那边了,现在我想把我老公的户口迁过来,但是这样的话我儿子的户口也只能迁过来了,这边的话说要罚款,最少要18万,说要我把罚款交了,才能把老公跟儿子的户口迁过来 罚款如果男方那边交了,这边还得交吗? 我生一个小孩还要两边都交吗?

2019-03-05 16:1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的扶养,专指夫妻间互相供养和相互扶助的法定权利义务。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定范围亲属间的扶养关系,是一种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它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
  •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
    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关系,不管同居多少年,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4、同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和他协商解决就是了。
    5、同居期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果你们双方因同居关系发生析产纠纷、因孩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户口无论跟夫妻任何一方都不影响孩子的继承权,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孩子户口必须随哪一方,全凭自己权衡利弊决定。继承遗产和户籍没有关系,比如你是外国户籍,一样可以继承你父母在中国的遗产。
  • 协议离婚制度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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