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工作也没有房子但有婚姻老公有房但我没有能申请廉租房吗

2019-03-05 20:58: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该《办法》中没有提及在租赁5年之后,承租人可以购买所租住的房屋。

    1、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
    (一)项规定,各地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2、重庆地方实施细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出售管理
    (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三)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五)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
  •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
    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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