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表弟因涉嫌入室盗窃被拘留了两天,现在人也还没出来,分局也没通知我们他被抓!我们是托人问到说是涉嫌入室盗窃,我想请问律师,一般这种情况多久我们家属会收到通知,如果案件属实,请律师介入什么时候最合适?能够取保候审么?还是说家属现在要去分局询问情况?

刑事辩护
2019-03-06 14:22: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刑拘,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取保候审;
    3、保证金交由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4、在侦查阶段,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公安机关接到申请书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5、在审查起诉阶段,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的,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经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 作为家属如果想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的,一般是向公安局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公安局应当在三日内给以明确答复,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局就批准取保候审,按时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然后就可以回家。
  •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书面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同时公安部有关于不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累犯、多次传唤不到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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