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签的是一年期合同,可试用期是两个月合理吗?我今年一月刚跳槽到这家公司,社保一直在停止缴费状态,想让公司补交试用期社保可以吗?

2019-03-07 17:36: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因此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自劳动合同签订起,就应该缴纳社保。
  •  单位应该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社保参保,包括试用期在内都应该缴纳社保  只是单位不缴纳社保问题,直接拿身份证、劳动合同到参保的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要求补交入职后未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企业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各地方各不相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企业补缴社保办理程序:

    经单位申请,可补缴当年度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须同时补缴),跨年度补缴须到北京市崇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补缴。

    1、存档卡(IC卡)。

    2、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3份,单位盖章;

    3、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1)3份,单位盖章;

    4、填写《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5、填写《北京市用人单位与参统人员补缴失业保险费明细表》2份,单位盖章;

    6、填写《北京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表》2份,单位盖章;

    7、填写《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基金单位补缴表》2份,单位盖章。
  • 社保是可以补缴的,补交日:是指国家或地方强制购买社保日起,到现在止。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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