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大连的企业,要求员工在休产假期间的保险费用(企业 个人)全部由个人缴纳,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妇幼权益
2019-03-07 22:0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群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但是很多参保者,对于社保中个人需要交费多少并清楚,下面来为大家介绍。
    个人保险交多少钱。

    据了解,社保是由五大险种组成的,分别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而当社保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社保缴费额度将同步变化。在五险中,除了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外,其他三险参保个人都需缴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1、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用人单位承担8%;
    2、养老保险:个人为8%,用人单位承担12%;
    3、失业保险:个人为1%,用人单位承担2%;
    因此,个人保险缴费比例总和在11%按这一比例计算,如果参保者的工资为每月6000元,那么个人保险一共需要缴纳660元。
    不过,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所以社保的缴费基数是由一定的差异的,具体情况最好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 1、从职工入职之日起缴纳。
    2、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1)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
    (2)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8%(企业
    20、个人8%),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工伤和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
    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代扣代缴。
    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享领退休工资和享有退休医保。
  • 1,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所需的费用。
    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 如果无故辞退是指公司是未依照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补偿标准的双倍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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