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开了一个宾馆,昨晚在宾馆前台上班时被人打了,当时已经昏迷,后来被120送进了医院,现在在住院治疗,请问这样的情况打人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吗?会被定罪判刑吗?

暴力伤害
2019-03-08 13:02: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都是有法律进行相对规定的,和是否取保候审无关,一般既然可以取保候审,说明情况不严重,不会判重的。
    法律: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单独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支持死亡赔偿金等;而在刑事附带诉讼民事诉讼时,法院不支持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只能获得直接的物质损失赔偿。当然,在刑事诉讼中,被告方自愿赔偿的,法律也不禁止。
    法律规定:取得受害方谅解的,在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也是双方友好协商的法律基础。

    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
    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只能获得直接的物质损失赔偿,而死亡赔偿金是民事案件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直接的物质损失。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11﹞159号 文件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解释了刑事案件损害赔偿不包括死亡赔偿金的法律内涵。但如果被告人和受害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则法院不予禁止。
  • 根据法律规定,无故殴打他人,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被处罚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对于打人,假如只是单纯性的打人耳光,没有造成其它的伤情,其行为不属于故意伤害,更不会判刑,你完全可以放心。
      但是,打人耳光,不是说就没事了,如果当事人报案,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以殴打他人,追究治安行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