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被加入了黑名单,请问我有权利中止执行吗

2019-03-08 21:0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7、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法院或本院做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 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或调解正确,可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协助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其抗拒执行的错误行为,促其自觉执行。经过耐心教育,仍拒不执行时,法院可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派人亲自到当地强制执行,原物尚在将原的交给对方便可;如原物已被变卖、损毁或转移,在照顾当事人生产和生活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折价抵偿,也可以通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村组从工资或其他收入中扣除。
      在审理阶段,法官可根据案情的需要,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诉讼保全,进行实地勘验、拍照或录像,必要时甚至可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使涉案财产相对“固定”。这样做既有利于查清财产的具体数额,又可使财产免受损坏和转移,也可以在当事人对财产进行损坏后法院要求其进行赔偿时提供依据,为执行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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